咸丰法院立足职能定位,坚持从服务企业平稳运行、保护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考量案件处理,全力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法力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谋实策、出实招、办实事,依法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现选取本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发布。
典型案例一:着力化解涉企“三角债”,实现企业、实际施工人、农民工三方共赢
案情简介:
咸丰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系咸丰县重点旅游开发企业,其在打造咸丰县5A级坪坝营景区期间,将坪坝营景区的相关建设工程发包给了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进行施工,工程建设期间,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又将部分工程项目转包给何某某等十二人进行实际施工。工程部分完工后,经双方结算,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共拖欠何某某等十二人工程款共计三百余万元,因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未履行工程款项支付义务,何某某等十二人与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诉至咸丰县人民法院。 经咸丰县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何某某等十二人付清相关工程款。履行期限届满,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仍未履行相关支付义务,何某某等十二人向咸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受疫情影响,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资金链断裂,暂时处于停工停产状态,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咸丰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4日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2021年8月23日,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与咸丰某旅游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咸丰某旅游公司向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欠款七百余万元。何某某等十二人遂向咸丰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为了及时化解这个“三角债”,咸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同时向咸丰某旅游公司送达民事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根据咸丰某旅游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冻结被执行人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在咸丰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将相关款项及时足额支付给案涉实际施工人及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并解决了部分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关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一、提前介入打基础。咸丰县人民法院2019年受理何某某等十二人与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强制执行一案后,因该案涉及的人数较多且金额巨大,关系到当地老百姓的民生问题,承办法官多次奔赴武汉对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进行调查,通过与公司管理人员当面进行沟通,释法明理,告知其不积极履行义务的法律风险,积极引导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报告财产状况及可期待债权,为后期的执行打下基础。
二、稳步推动促调解。该案系一起典型的涉企“三角债”纠纷,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既是案涉十二名实际施工人的债务人同时也是咸丰某旅游公司的债权人,该案的妥善处理关系到两个企业、十二名实际施工人及多名农民工的利益平衡。鉴于咸丰某旅游公司作为咸丰县重点旅游开发企业,对推动地方旅游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且自身具有较强的履行能力,为避免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与咸丰某旅游公司的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影响企业征信并产生巨额执行费用,承办法官通过与众多申请人集体约谈,告知案件执行进展和具体情况及最优处理方式,同时向咸丰某旅游公司送达民事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积极推动咸丰某旅游公司主动履行义务,最终促成案件的妥善处理。
三、助企复工享共赢。因受疫情影响,企业资金链断裂,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一度处于停工停产状态,为做活一个企业,承办法官积极与咸丰某旅游公司进行沟通,在对十二名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发放到位后,及时将剩余工程款项三百多万元向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进行支付,较好的保障了武汉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的复工复产,将濒临破产的企业拯救回来,同时该案的处理也解决了部分农民工工资问题,实现了企业、实际施工人、农民工三方利益共赢。
典型案例二 : 多元解纷促调解,助企纾困俱欢颜
案情简介 :
咸丰县某石业有限公司系咸丰县清坪镇辖区的一家政府招商引资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股东均来自江浙地区。2017年,朱某在清坪镇高峰村发展药材产业,租赁了部分村民的土地用于种植药材。2019年6月,石业公司在清坪镇高峰村发展矿业,矿山开采前,需对周围住户进行搬迁安置,搬迁安置点正在朱某种植药材的土地上。在安置房建设施工过程中,石业公司需对用于安置矿山搬迁户的土地进行平整,在朱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石业公司所聘请的挖掘机人员将朱某种植药材的土地使用挖掘机进行平整,致药材全部损毁。后朱某知道该情况后找到石业公司,石业公司承诺会解决此事但一直未再联系朱某,后经村委会及综治中心协调,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朱某向咸丰县人民法院清坪法庭提起诉讼。 法院接收案件材料后,经初步审查,朱某所种植的药材原状已全部毁损,无法核实药材种类及面积,通过诉讼来确定损失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得不偿失,同时石业公司作为大理石开采企业系政府招商引进资企业,在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新形势下,双方的矛盾冲突继续扩大给企业形象和当地政府将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该案件如能够通过调解解决对双方来说都是最有利的。据此,法院确立了推进多元调解、实质解纷思路,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该案推送给特邀调解员与本庭一起进行诉前调解,并联系清坪镇综治中心常务副主任共同参与,一起前往石业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对该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调解员、综治中心主任本案的形成过程及各自的需求进行详细了解后,理清了双方的矛盾点,发现双方是因沟通不畅而使的矛盾扩大到如此尖锐的局面,法官、调解员、综治中心主任便花了一天的时间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理、讲法、释明,最后石业公司表示愿意协商赔偿,朱某也表示愿意放下心结,友好协商,对赔偿金额作出让步,促进企业发展,带动当地经济,在双方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朱某仅要求石业公司赔偿为药材损失和维权支出共计5345元,达成协议后,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不久石业公司自动履行了义务,该案已实际履行完毕,朱某原租用的土地由石业公司修建安置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该案件是通过诉前调解、多元化解纷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石业公司所开采的矿山项目为本镇一个重点项目,矿山周围居民的妥善安置对顺利进行矿山开采尤为重要。而朱某作为个人租用土地种植药材,也对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改善乡村生活环境做出了贡献,企业在对土地进行安置利用的过程中,确实给朱某造成了实际损失。 本案在处理过程中,不仅要维护朱某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法院从大局出发,没有简单机械办案,而是准确把握“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推出“评估+调解”组合拳,与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员一起促使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寻求最优解决方案,实现案结事了。个人的财产损失得到了合理的赔偿,企业得以正常经营,减少的双方当事人人力、物力、财力的扩大化损失,实现了当事人的双赢,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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