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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始: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员”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24-08-01

近日,湖北恩施州建始县人民法院发出恩施州首份《预查废证明》。

2023年以来,建始县人民法院聚焦企业和群众司法需求,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创新机制,持续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

 预查废证明 寻求程序空转最“优”解

在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与高某借贷纠纷一案中,经建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审议,决定向该银行发出《预查废证明》。

为提高金融机构处理债务效率,建始县人民法院探索金融不良债权“预查废”机制。在审查涉金融机构的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金融纠纷时,发现案涉债务人有他案被执行且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本裁定或查明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金融机构可向法院申请出具《预查废证明》,不用再经过其它执行程序,就可直接向金融监管机构提出债务核销申请。这样既有效避免对同一债务人不必要的重复立案,减少程序空转,又可以快速回应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

三级过滤 释放降本增效“大”能量

“你们办事效率真高,以前来法院打官司要走程序、交诉讼费,没想到我们的事儿还没立案,一分钱没花就解决了。”在建始县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办公室内,某企业负责人连连感叹。

为实现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建始县人民法院创建“商事案件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主动寻求当地基层调解组织、专业调解机构调解,实现矛盾纠纷一级过滤。未化解的纠纷诉至法院后,通过“法院+”多元化调解平台诉前调解,实现纠纷二级过滤。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进入三级过滤阶段,法院迅速立案,由专业预审团队进行繁简分流,商事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强化小额诉讼 快一步“抓”营商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不仅使我的案件快速调解了,还免收诉讼费,近乎零成本解决了纠纷。”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在案结后向法官感慨。

秉持“把企业服务好作为最有说服力的营商环境之一”,建始县人民法院用好先行先试“机遇”,以“小切口”改革解决企业急难愁盼“大问题”。出台《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办理的暂行规定》,实行专窗立案新模式,施行诉讼费交纳新办法,一审简易、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96.80%,平均办理时长同比缩短6.55天,免预收诉讼费180.15万元。

建始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力,主动问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营商环境之优,促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之路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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