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难、矛盾纠纷化解难,服务群众难”,是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突出难题。地处湖北西南边陲的鹤峰县,近三年来,围绕社会治理创新这一课题,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党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的“一统三治”基层社会治理 “鹤峰模式”,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交上了一份群众认可的合格答卷。
坚持党建统领,夯实治理根基
始终把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谋划,坚持把社会治理的重心放在基层。县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一统三治”工作领导小组,今年以来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社会治理工作,县委常委会4次研究部署“一统三治”工作。把社会治理融入基层党建全过程,实施基层党建“引领+服务型”工程,开展党员亮身份,向群众允诺践诺服务活动,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将基层治理纳入党日活动学习内容,一月确定一个主题,由一名党员结对联系3名群众,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济困解难、法治宣讲、纠纷调解等活动,实施“头雁素质提升工程”,采取集中辅导、分期轮训、送课下乡等方式,每年对村(社区)支部书记进行全员培训,同时加大对村级场所的投入力度,2016年投入500多万元对38个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进行提档升级,投入300余万元对当年脱贫21个重点贫困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进行规范化建设,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引领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
注重手段创新,提升社会治理信息化水平
发挥科技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坚持“科技是核心能力,信息化是关键工程”的理念,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的关键工程、基层工程、必干工程,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建设、高效能应用三大信息化平台。
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健全网格化“建、管、用”长效机制,按照“规模适度、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将全县205个村1368个村民小组,划分为557个网格,网格化实现了全县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并与县、乡、村三级互联互通。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食药监、阳光信访等进网格,网格化在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法治建设、开展便民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明显。自运行以来,网格化平台共排查各类社会治理隐患1513件,化解矛盾纠纷3358件,提供便民服务14517件(次)。
二是建立云视频系统平台。结合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开通全县所有行政村云视频系统,将全县所有注册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乡村法律顾问全部纳入视频系统,律师姓名、擅长的法律服务范畴、联系方式公布在系统平台上,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天安排一名律师坐班,通过视频方式,及时解答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疑难问题,依托云视频系统,全县律师共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难问题1300多件(次),提供网上法律咨询2580多人(次)。
三是建立全方位立体化治安防控视频系统。启动“智慧鹤峰.平安城乡视频建设”工程,着力在“建、联、管、用”上下功夫,在乡镇集镇、中心村、重要路段、重点单位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将公安、交通、教育、电子商务、幸福新农村、#9联防、特色产业基地等行业和领域视频资源汇集在“一张大网”下,深度融合,实现了社会治安智能化,服务群众精细化。大力实施“雪亮工程”建设,县级建立起聚信息研判、应急指挥、联动融合为一体的中心平台, 9个乡镇建立起视频监控分中心、146个村建立了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并实行县乡村三级联网,村级视频监控覆盖率达71.2%。各乡镇依托视频监控系统,破解边界治安难题、推动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有机产业基地建设,形成治安联防、平安联创、矛盾联调、服务联手、发展联抓的新型社会治理格局。
注重理念创新,构建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山区农村治理现状,着力构建 “法治引领、德治教化、自治管理”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是坚持法治引领,提高治理效能。围绕法治教育怎么学、法治乡村怎么建、法治成果怎么用等重点环节,深化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抓住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的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三项制度。为全县70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发放《宪法》等法律读本,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在线普法学习。把法治教育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编印《精准普法助力精准扶贫》普法读本一万余册。广泛开展法治教育进课堂、“小手牵大手,普法一起走”等活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宣传橱窗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通过法德讲堂、屋场会、听证会等形式,让群众从身边事、身边案中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广泛开展法治乡村、法治社区、法治企业、法治单位、法治校园等多领域法治创建;普遍推行“乡(镇)有一个法律顾问团,村有一个法务联络员、组有一个义务调解员、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 的 “四级法务网”建设,结合法律“六进”,利用“互联网+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大力推进“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建设,确保离县城最远村(居)也能在一小时内法律咨询有人答、法律服务有人接、法律援助有人管、矛盾纠纷有人调,彻底解决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发挥法治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注重选人用人上鲜明的“法治导向”,自2015年以来,全县共有8名乡镇分管政法综治副书记提拔重用担任乡镇和县直单位正职,5名乡镇综治办常务副主任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二是深化德治内涵,提高人文素养。自2013年以来,鹤峰连续四年开展“最美家庭、最美乡村、最美鹤峰人”评选活动, “最美”评选过程已经谍变成鹤峰县醇厚民风、引领道德风尚的过程。通过“最美”评选,涌现出全国最美乡村教师邓丽,全国孝老敬亲最美家庭朱永翠 、“中国好人”周吉然、许群群等时代楷模,有2人获得“荆楚楷模”、5人获得“恩施楷模”称号。 依托“最美”评选活动,深入推进 “平安鹤峰”、“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最美鹤峰人巡回宣讲,用“身边人”、“身边事”的感人事迹、最美故事感召心灵、塑造灵魂、鼓舞人心,传递道德力量。扎实推进文化惠民活动,充分发挥文化在社会治理中的熏陶、浸润作用,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土司文化、民俗文化,充分挖掘满堂音、柳子戏、薅草锣鼓、穿号子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化艺术,组建文化艺术服务队,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巡回演出。下坪乡岩门村打造以周家院子为代表的家风文化,开展家风家训进千家活动,成为全县德治文化一张响亮的品牌。
三是坚持自治管理,激发社会活力。不断疏通和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和管理社会事务的途径和渠道。把社会治理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促进发展的手段。对精准扶贫、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把决策给群众定、过程交给群众管、事项交给群众办。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其作为推进村民自治的有效手段,不断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级治理水平。各乡镇村居普遍依托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组建乡贤道德评判团、“红白理事会”、志愿服务队参与社会治理,开展道德宣讲、济难解困、帮扶救助等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封建陋习、树立文明新风。邬阳乡组建有机茶叶产业协会,在全乡16个村组织村民发展有机茶7000多亩,形成产业“发展联手、服务联帮、监督联管”的新型治理格局。各乡镇普遍建立覆盖辖区内所有行政村的“平安创建微信群”,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平安创建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注重机制创新,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创新社会共治机制。扎实推进省、州、县三级综治联系点制度落实落地,建立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省人防办建立与鹤峰县常态化工作对接机制,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每年定期到鹤峰实地调研,及时解决难题,从人、财、物上倾情、倾力支持,累计投入100多万元,支持鹤峰治安防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州直12个部门,把精准扶贫与社会治理精准对接,县直97个单位与全县205个行政村结成共建对子,建立起省、州、县三级综治结对共建机制,扎实开展精准扶贫、法律宣传、了解民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便民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行业协会及返乡创业“能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依托自身优势,通过培育发展行业性、公益性、群众性社会组织,依托 “广场大妈”、社区网格员、社会志愿者等组成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治安隐患排查、特殊困难群体关爱行动,把那些政府管不了、做不好的事情交给他们去做,效果明显。
二是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扎实推进“律师三进”,通过引入律师参与,一批疑难、复杂涉众性案件得以顺利化解;扎实开展“三治融合领导干部村村行”活动,就地、就近及时解决群众各方面利益诉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政府出钱聘请律师,鼓励农民“打官司”,有效处理了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中不少矛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难题,停工五年之久的江坪河水电工程、濒临破产的八峰药化企业均在法院主导下走依法破产清算、重组的路子,实现了企业的起死回生,重现活力;高位、高效推进领导包案、积案化解和“三访”活动,县四大家领导坚持每日轮流到信访接待大厅接访常态长效。今年来26名县领导共进行了四轮包案,各级领导下访302人次,共化解各类信访事项248件。各级书记参与陪访共计203次,共计陪访群众233人次,化解各类信访事项127件。各乡镇村(居)依托义务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及“村贤”、“能人”直接参与调解纠纷,由群众评判是非,分清利弊,使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过节”、“小误会”、小矛盾就近、就地及时得到了解决。
三是创新组织保障机制。把社会治理的重心放在基层,充分整合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司法、派出所、安办等部门人员力量,统筹推进乡镇综治中心建设,实行乡镇综治中心与网格化中心一体化运作,形成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综合研判、纠纷调解、情绪疏导、法律咨询全方位一体化工作格局。坚持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物向基层流,全面落实乡镇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基层法庭庭长职级待遇,网格员工资报酬由县级统筹保障。近三年来,县级财政直接用于信息化建设、社会治理创新资金投入累计达1500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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