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忠路镇龙塘村村委会,对被告人沈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一案公开审判。
2024年9月,被告人沈某某将罂粟种子播撒于自家菜地。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沈某某涉嫌非法种植罂粟。经现场清点,其所种植疑似罂粟共计1670株。经利川市林业局鉴定,送检涉案样本为罂粟。

庭审中,沈某某对指控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庭审现场庄重严肃,庭审过程严谨有序,旁听群众“沉浸式”观看了庭审全流程。
利川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综合被告人沈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利川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魏艳丽“趁热打铁”,结合案情当庭开设禁毒法治课堂,深入浅出讲解罂粟、大麻等毒品的危害性,围绕禁毒法律法规、新型毒品识别与防范等内容,全方位剖析毒品危害,让旁听人员直观感受到毒品犯罪的严重后果,教育引导他们知法守法,远离违法犯罪行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效果。
“这样的课比电视普法实在多了!”“以前总觉得几株花不妨事,现在才认识到背后危害!”“不是什么花草都能种!我会提醒家人朋友,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向毒品说不。”当问及旁听本次庭审及普法宣传活动的感受时,在场村民纷纷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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