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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召开“枫桥经验”座谈会 努力打造基层治理新“枫”景

文章来源:中共恩施州委政法委员会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24-03-19

12月29日下午,州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座谈会,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平安恩施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再研究、再部署。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曾召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政法委副书记滕龙主持会议。会上,利川市法院谋道法庭庭长、宣恩县公安局高罗派出所所长作为省级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表彰的先进典型代表作交流发言,各县市委政法委和州直政法各单位与会代表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交流工作经验。

会议指出,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上下不断探索符合恩施自身发展的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治理经验。利川市沙溪乡、巴东县大支坪镇等5个单位获评省级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建始县高坪镇青花社区和利川市团堡镇野猫水村获“全省深化共同缔造推进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创新先进试点”,建始县“评理说事”被评为“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二等奖,我州“‘四联并举’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被评为“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十大创新品牌”,“1+4+N”矛盾纠纷研判处置机制被《法治日报》《内参选编》等刊载推介。正是这些好的“枫桥式”工作法,推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和领悟“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坚持政治引领,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要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活动,完善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要持续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探索实践更多行之有效、富有恩施特色的治理品牌,助力恩施州高质量发展和“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

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分管领导,县(市)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分管副书记和有关科(股)室负责同志和荣获省级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表彰的代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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