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首违不罚 公益减罚 轻微速罚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24-09-23

“‘首违不罚’不仅给企业一次自我纠错机会,更让我们切实感受到执法的温度和营商环境的友好。”9月19日,湖北省恩施市七里坪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对企业回访时,恩施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据悉,该公司曾非法占用耕地,但鉴于违法行为尚属首次,且对所占土地没有严重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复垦,适用“首违不罚”事项,七里坪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对适用“首违不罚”事项的违规企业进行回访。

这是恩施市着力构建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监管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恩施市探索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行政执法新模式,推动执法由“严罚式管理”向“容错式服务”转变,实现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公平与效率统筹兼顾,为市场主体经营发展营造宽松和谐的营商环境。

  违法当事人参加公益社会服务。

恩施市结合各执法单位执法实际,统一梳理制定全市“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管理办法,内容涵盖20家行政执法单位229项行政处罚事项。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等领域,针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经行政执法机关批评教育后,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整改的,行政执法机关不予行政处罚。

将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等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纳入“公益减罚”适用范畴。对主观故意不明显、危害后果轻微、能够及时改正,又不适用“首违不罚”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人自愿申请提供公益服务,完成指定公益服务事项后可折抵罚款。

  执法人员对轻微违法案件当事人快速完成处罚办理。

建立“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工作机制,针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当事人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轻微违法案件,行政执法机关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缩短办案期限,快速完成处罚办理。

“我们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深入推进‘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新模式,以人性化执法、服务式执法,切实为市场主体经营发展营造更好营商环境。”恩施市司法局局长郭永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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