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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助离异女子获得承包地补偿款

文章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25-08-07

日前,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活龙坪法庭调解了一起夫妻离婚后产生的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成功为女子讨回应得征地款,依法保障了离异妇女邱某的合法权益。

1989年,邱某和黄某结婚,生育二女。2018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黄某作为家庭成员代表与所在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其中登记的承包权利人包含一家四口。2022年,黄某和邱某协议离婚,离婚之后并未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进行确认。2025年,因相关项目建设,需要征收其承包经营土地,共计补偿11.7万余元。邱某得知后,要求黄某给其征收补偿款的四分之一,黄某以“与邱某已经离婚”为由,拒绝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

多次协商无果,邱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所征地块的征地补偿款。

受理案件后,承包法官意识到,这起纠纷的背后,是农村“离婚妇女不分地”的陈规陋习与法律规定的碰撞。“不能只解一案,要彻底打破旧观念!”承办法官决定用“调解先行、普法跟进”的方式,既解纠纷,更播下法治的种子。

“我们早就离婚了,地跟你没关系了,要土地回娘家要去!”调解室内,黄某情绪激动,对要求分割征地款的事十分抵触。“承包合同上,有我名字,就有我的一份补偿!”邱某也据理力争。

为防止双方继续争吵,承办法官决定单独与黄某沟通,对其进行劝导。一方面承办法官从情感角度出发说情理:“虽然你们已经离婚,但两个女儿看着你们闹矛盾,心里能好受吗?”另一方面,从法条案例角度出发说法理,将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拿出来,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对黄某进行讲解,并附上法庭办理的其他相关生效案例,用他人事迹现身说法。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黄某最终同意将邱某应得部分转至其银行卡内。

案件虽结,普法不止。考虑到征地涉及多个村组,类似纠纷可能潜藏,活龙坪法庭迅速将此案与其他涉土地妇女权益案例汇编成普法手册,法官们带着手册走进田间地头开展了一次农村涉土地妇女权益保护的普法宣传。

一场调解化解一桩纠纷,一次普法点亮一片心灯。活龙坪法庭用“普法+调解”的创新实践,不仅为妇女权益撑起“保护伞”,更在乡村播撒下“男女平等”的法治种子,让新时代文明新风在土家山寨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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