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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宣恩:绘就仙山贡水好“枫”景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24-12-12

“人在城中,城在景中。”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仙山贡水旅游区是全省唯一一个以县城为核心区域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宣恩县人民法院创建“法院+”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流和递进式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为仙山贡水好“枫”景贡献法院力量。

“诉前委派+司法确认”:多元解纷化矛盾

不久前,宣恩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劳务纠纷案。张大爷在王某家做工后,未收到工资尾款,诉至法院。因本案诉讼标的金额较小,诉讼并非解决问题的最佳选择,经征询张大爷意愿后,宣恩县人民法院委派县“人社+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裁调审对接工作室组织调解。

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结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王某释法明理;另一方面说明王某确有困难,劝说张大爷适当让步。调解员耐心告知双方,一经工作室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确认后,可以最快解决此次纠纷。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宣恩县人民法院当即进行司法确认。

宣恩县“人社+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裁调审对接工作室自2024年8月成立以来,在探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果,现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5起,涉及金额过百万元。

今年以来,宣恩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诉前委派+司法确认”解纷机制适用力度,在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又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114件矛盾纠纷通过此机制实现早介入、早化解。

“诉前保全+联合调解”:能动司法求共赢

“刘某某系某茶叶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因病死亡,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继承人拒不付款,希望在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某茶业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订购货物,后因未按时支付货款,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宣恩县人民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

法院第一时间委派县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员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推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通过以物抵债形式清偿了剩余货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时间申请解除保全措施,并以和解为由申请撤诉,实现了茶叶公司继续正常经营、科技公司债权变现的“共赢”目标。

今年以来,宣恩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通过“诉前保全+联合调解”成功化解纠纷18件,涉及金额达700余万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宣恩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深耕“抓前端、治未病”,通过“法院+”模式,不断完善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工作体系。今年以来,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765件,诉前调解案件985件,诉前调解成功率81%,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从26.34天缩短至13.5天,一审简易、小额、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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