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恩施晚报》第6版以《“枫桥经验”深植峡江检苑——巴东县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助力社会综合治理》为题,专版报道了我院践行“枫桥经验”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既做“护法卫士”
挂牌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举报申诉渠道,通过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综合运用领导接访、带案下访、救助救济等多种手段成功化解历时15年的陈某信访案。坚决依法打击长期非访、缠访、闹访人员。今年11月6日,我院依法起诉的非法上访人员苏某戌、向某玲,被一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又当“普法先锋”
与团委、妇联及教育局合作,在每个学校设置法治宣讲员,实现全县中小学“法治进校园”全覆盖;与工商局、教育局开展在校园周边开展“清理有毒有害玩具”专项执法活动,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安全;
在经济开发区、工商联设立“检察服务站”,“零距离”提供民商事、刑事等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服务;
检察官送法进乡村、送法进农家。对老百姓普遍关注“公交车上抢司机方向盘”、“抢红包”赌博、非法集资等问题,选取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策划通俗易懂微文普法作品,让百姓爱看、看得懂、有收获。
维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加大对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网络食品销售等检察监督力度,通过对“美团外卖”“云享巴东”平台上332家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并向相关部门发出共3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人民“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农贸市场、超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风险区域进行了全面线索排查,确保整治及时、全面、到位,真正从源头遏制安全风险,保护人民安全。
保护基本农田不受侵害
今年9月,我院依法对村民占用基本农田开挖鱼塘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责令相关部门依法对两村民占用基本农田开挖鱼塘的违法行为继续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最终经县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自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来,我院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保护民生权益,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巴东建设,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我院把轻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依法“少捕慎诉”的重点,注重刑事和解,近两年共和解不批捕20件24人,不起诉18件28人。同时,我院还积极探索配套制度创新,涉林案件中引入“补植复绿”机制,即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案件,鼓励涉案当事人就地修复或自愿缴纳修复金雇请修复,对诉前修复生态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既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需要新担当。以人民为中心,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洽,把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根本标尺,不断坚持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巴东县检察院正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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