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咸丰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并对妨碍法院干警执行的村民刘某梅采取强硬手段进行控制。
2017年初,咸丰县清坪镇某村蒲某等三人向咸丰县人民法院起诉蒲某松、刘某梅排除妨害,称三原告的近亲属1980年逝世后安葬于二被告院坝坎下的土地上,2017年二月三原告准备维修,遭二被告阻止,并将粪坑里的粪水排到坟墓边,让水浸泡坟墓,二被告的行为侵犯死者人格利益,并使三原告不能维修坟墓及进行祭祀活动,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排除妨害。咸丰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二被告的排水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排向坟墓的水沟并非二被告唯一的排水方式,判决二被告三日内停止向该坟墓排水并改变水的排放方式,不得损害该坟墓。判决生效后,被告蒲某松、刘某梅并未履行义务。蒲某等三人遂向咸丰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月31日上午8时许,我院执行局干警分乘两辆警车向清坪某村进发,由于该村位置偏远,道路狭窄,加之连日低温,道路上冰雪覆盖不化,险象环生,执行警车小心翼翼地在冰雪道路上行驶,到达该村已经是上午十点多。找到刘某梅,执行干警向其出示证件并向明法析理,希望她主动配合执行行动,但刘某梅无理拒绝执行,还出言不逊,考虑到刘某梅性格偏执、法律意识淡薄,几位执行干警保持最大克制,从公序良俗、换位思考、亲情、邻里关系等角度耐心向刘某梅及其家人做工作。
经过近一个小时苦口婆心的劝解,刘某梅不为所动,且举止言行愈发猖狂,竟然从家中拿出一把砍柴刀,叫嚣道:“我看今天哪个敢动”,法警韦警官眼疾手快,一把夺下锋利的砍柴刀,执行法官随即命令:“无法无天,铐起来”另一名法警杨警官一个箭步上前,将刘某梅死死押住,掏出手铐将刘某梅反手戴上手铐,整个过程仅仅几秒钟时间。
就在执行人员要将刘某梅押走的时候,刘某梅的儿子蒲某出来求情,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配合执行,被两名法警牢牢控制的刘某梅也慢慢服软,情绪慢慢平复,不再口出狂言,并将执行干警迎进家中坐下。出于消弭矛盾,尽量案结事了,执行法官义正辞严地地训诫刘某一家,并警告他们,再敢猖狂,一定从严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另一边,执行人员将排水口堵住,整理出一条新的水沟,水流改了道,原本流向坟墓边的水流慢慢止住,向老排水渠道流去。做完这些,时间已近一点钟
三位被申请人的权益得到维护,围观群众忌惮刘某梅一家的蛮横,远远地站在远处围观,见证了整个执行过程,他们纷纷拍手称快。
公平正义是法院人的终极追求,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小事,就像该村,深处大山深处,但只要在党领导下的土地上,公平正义绝对不能缺位。咸丰法院铁肩担道义,不辞辛苦,不惧危险,一如既往地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地用在维护人民合法利益、维护公平正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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