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0日,鹤峰交警接群众举报查处一起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并兑现举报人500元奖金。
当日12时25分许,鹤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走马中队值班民警接群众举报:“一辆走马至铁炉的客车超员。”13时15分,走马交警中队联合铁炉派出所在走马镇大典河村将举报车辆查获。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22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1款,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举报有奖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500元奖金。
据悉,鹤峰交警“零容忍”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实行举报有奖制度,提高全民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共同为辖区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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