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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法院以司法之力绘就生态画卷

文章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25-08-20

宣恩县地处湖北省西南边陲,隶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湖北乃至长江中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万物在此各得其所、相依共生。突出的生态功能,赋予了宣恩守护生态安全的重大使命。

近年来,宣恩法院坚持预防性与恢复性司法并举,不断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执行方式,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营商环境注入绿色动能,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这片土地上具象生长。

织密“保护网”

以司法硬举措筑牢生态防线

生态保护,既要“防患于未然”,也要“严惩于已然”,宣恩法院锚定“守护一方生态”目标,打出一套“协同预防+严厉打击”的组合拳。

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协同共治。宣恩法院与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签署《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框架协议》,设立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实践基地,破解生态保护中“多头管理、衔接不畅”等难题,联合开展保护区周边巡查3次,移送案件线索2条,协同化解涉生态纠纷2起,开展“保护绿水青山”主题宣讲3次,“爱鸟周”活动1次。

预防之外,打击绝不手软。三年来,宣恩法院共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70件,针对非法捕捞、盗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到案发地巡回公开审判,由村委会、居委会组织群众旁听,庭后发放《生态保护普法手册》,累计发放2000余册,形成“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成效。今年以来,环资类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8%。

探索“修复路”

让受损生态“重焕生机”

“惩处不是终点,修复生态才是关键”,宣恩法院副院长廖静表示。立足宣恩县自然风光优美、旅游资源丰富等实际情况,宣恩法院深耕“修复性司法”,通过建立生态修复基地、推动补植复绿、开展增殖放流等举措,加强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功能恢复。

在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一矿山于2021年3月被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此后一直未履行矿山恢复治理责任。经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相关行政机关重新编制土地复垦及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现如今,曾经岩石裸露、尘土飞扬的景象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勃勃生机。“司法+行政”合力实现了“1+1>2”的社会效应。这样的“修复故事”不止一例,2025年3月,针对一非法捕捞案件,宣恩法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而在另一起非法采伐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蒜兰案中,两名被告人均按“树种适配、成活率达标”的标准补植,确保“补一片、活一片”。

绘就“共赢图”

以生态司法赋能营商环境

生态是发展的底色,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最优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得益于良好的生态环境,宣恩县以文旅为笔,在武陵山深处书写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精彩篇章,不仅从深度贫困县蝶变为网红打卡地,森林覆盖率也节节攀升,从2018年的62.93%增长至2025年的68.92%。

宣恩法院通过规范司法行为、化解涉企纠纷,让企业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安心发展,让群众在宜居环境中感受幸福。

“中药材基地红火,避暑民宿更热闹,感谢法院在椿木营设立法官工作室,帮助我们规避了很多法律风险。”椿木营一民宿经营者杨某表示。

对普通市民和商户来说,生态改善带来的变化触手可及。在贡水河边开小吃摊的张老板感受明显:“这几年贡水河的环境越来越好,旅游游客越来越多,我的生意也越来越好。”市民王先生也笑着补充:“周末去七姊妹山国家级保护区散步,路两边的树比以前密了,破坏林子的人少了,咱宣恩的山更绿、水更清,住着才叫舒服。”

从七姊妹山的林海到贡水河的碧波,从法庭内的公正审判到基地里的幼苗新绿,宣恩法院的环资审判工作,正以“司法温度”守护“生态厚度”,以“协同之力”夯实“发展底气”。未来,宣恩法院将继续以司法为笔,在宣恩的生态画卷上续写“绿水青山常伴、金山银山共生”的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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