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今天这么大的雪,这么冷的天,你们都到现场来给我们调解纠纷,我们没有理由不作出让步,说实话让我们感动”。沐抚办事处大庙村大石堡组村民、谭某向某发出内心的感概,当场接受了调解人员提出的调解方案。

村民谭某2002年以三千元的价格将自己的一栋石混结构的房屋出售给本组村民向某,当时未约定同时转让承包土地,但在房屋买卖协议上写有“全部转让烤烟房公路以上”的内容。出卖方谭某认为自己当时只出售房屋,未转让土地;而购买方向某认为,既然有“全部转让烤烟房公路以上”内容,就说明“烤烟房公路”以上的房屋和土地均进行了转让,双方争执不下,情绪激动,多次找村、办事处调解。办事处为此组成了由综治、信访、司法、财政、大庙村委会等等单位参加的调解专班,约定1月3日到现场调解。尽管在约定的当天适逢暴雪,天气寒冷,但工作人员为了取信于人,同时也考虑到有一方当事人在恩施城打工专门回家一趟不容易,因此依然冒雪前往海拔1400多米的争议现场进行调处。也许是被工作人员的诚心所感动,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人员的主持下,现场达成调解协议,当场签订协议书,对界限四至进行了现场确认。一起有可能激化的纠纷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成功化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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