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省民宗委公布2018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名单,咸丰县司法局上榜。本次公布的名单全州共8个单位上榜,全省共46个单位上榜。
据悉,咸丰县司法局从2016年1月以来,在县委政府、县民宗局的指导下,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开创了具有民族特色的司法文化普及:一是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民族村;二是开展送法到民族乡、民族村,普及法律知识、民族政策,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发挥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作用,维护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四是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民族特色、法治文化”氛围。
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创建,于2017年12月29日,司法局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咸丰县2017年民主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近日,更是荣获“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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