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依法督促13家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0.49万元。”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人民检察院日前收到鹤峰县税务局办理检察磋商的书面回复。
这是鹤峰县人民检察院,把数字检察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的一个典型案例。
运用湖北省检察院推广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鹤峰县人民检察院从相关行政机关调取残疾人信息、企事业单位社保信息、税费收入明细、预算单位残保金统计表等12000多条数据,通过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进行综合比对,筛选出了52条可能存在残疾人就业信息与实际不符、残保金征收不到位的案件线索。
鹤峰县人民检察院经人工分析研判,对线索核查后,认定其中部分用人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时限如实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等不利国有财产保护、有损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今年6月13日,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监管工作,与鹤峰县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磋商。
据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婕介绍,该院数字检察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机制,通过数据应用挖掘类案监督线索,发现社会治理漏洞,以双赢多赢共赢方式促进社会治理,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今年4月最高检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以来,该院曾在“模型应用优胜检察院”滚动排名中跻身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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