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鹤峰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着力实现以法治建设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促进全县各村逐步实现“窗口无不满、辖区无信访”。

锻造“法律明白人”队伍
鹤峰县坚持党建引领,找准基层治理突破口,从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村辅警、学法用法示范户等村民中,遴选具有较高法治素养、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民担任“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本地人知本地事的优势,全面推动“法律明白人”建设工作。
黄秀丽是来自鹤峰县铁炉乡泉峪村妇女委员,也是一名 “法律明白人”。在工作中,她通过召开院坝会、小组会、群众会进行法治集中宣讲,逐步提升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解开涉纷群众心结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为一点小事伤和气呢?”近日,在调解工作中,鹤峰县邬阳乡龚家垭村老支书、“法律明白人”龚伦德说道。
龚家垭村四组村民周某与田某因山田界址不明产生纠纷,龚伦德等“法律明白人”立即赶往现场共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
在像龚伦德一样的“法律明白人”的帮助下,村里不少的小纠纷、小矛盾、小麻烦,得以“不出村”“不出组”即圆满化解。现在,龚家垭村已实现近十年零信访。
引导群众自觉守法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有任何困难都可以来找我。”聂景涛谈起自己担任 “法律明白人”的职责时说。

聂景涛是邬阳乡百鸟村纪检委员,在日常工作中,他把法治宣传当作“主责主业”,利用田间劳作歇息、茶余饭后闲谈和入户走访时间,以身边例子引出法律法规,使普法宣传“零距离”。

在鹤峰县,像龚德伦这样的“法律明白人”已经成为基层普法工作的重要力量。在普法过程中,基层群众遇到法律问题都会向“法律明白人”咨询,事情应该怎么做,“法律明白人”都会给出建议和方案。
有了“法律明白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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