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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丰:为企业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24-09-02

“王法官,请解除对我们企业账户的冻结!我们已经和保全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了,他们同意解除保全措施……”前不久,两位当事人急匆匆地赶到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人民法院清坪法庭。

从收到解除保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到审查成功解除被冻结账户,用时不足2小时。

2020年7月,某工程机械租赁公司与某环境科技公司签订了一份机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了挖机租赁时间、项目地点、价格及付款方式。2024年经双方结算,某环境科技公司尚欠172万余元未支付。协商无果后,某工程机械租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诉至咸丰县人民法院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咸丰县人民法院随即依法对某环境科技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

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要保护,被告企业的正常经营也不能耽误,如何最大限度处理好双方矛盾,成为摆在承办法官王君娥面前的一道难题。

迅速启动涉企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后,王君娥当即决定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除保全”为思路,一方面向原告说明冻结公司账户对企业产生的巨大影响;一方面督促被告主动与保全申请方协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咸丰县人民法院贯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涉企经济影响评估机制作用并引入诉调对接机制,实现案件办理提质增效,降低了企业诉讼成本与经营风险,为企业发展贡献了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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