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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绘就基层法治亮丽底色

文章来源:恩施日报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24-06-20

基层兴,则事业兴。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触角,司法所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近年来,宣恩县司法局吹响全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号角,外树形象、内聚人心,强基固本、提振士气,走出了一条立足县情、奋楫争先、特色引领的规范化建设之路。当前,全县司法所面貌焕然一新,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基层基础更加牢固,与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基层依法治理主力军作用日益凸显,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提档升级,规范建设迈上新台阶

标识标牌醒目、功能室设置合理、硬件配备齐全、制度整齐上墙、工作规范开展……近日,走进宣恩县司法局高罗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崭新形象让人耳目一新。

“现在,硬件、软件配套齐全,办公环境好了,功能室齐全了,工作开展也更加顺畅了。”高罗司法所所长陈禹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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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罗司法所还建成了独具特色的法治宣传长廊。飞檐翘角、立柱磉墩的土(家)苗建筑景观墙上,用漫画、短文绘就的法治文化宣传画,吸引不少居民驻足学习。

“司法所改造升级后,来这里办事的群众都夸变化大,服务感受提升了很多!”说起变化,椒园司法所所长郭霜同样深有感触。

如今的椒园司法所按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设置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社区矫正宣告室、社区矫正办公室、安置帮教办公室、亲情会见室、人民调解庭等,坚持做到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基础设施、工作制度、司法业务、执法服务“六规范”。司法所硬件、软件得到了质的提升。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的触角,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是直接面对群众的基层法治单位。

基层稳,则大局稳。

近年来,宣恩县投入500余万元完成全县9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及配套设施购置,全面改造提升司法所硬件基础设施,所均办公用房面积350平方米以上。各司法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突出功能布局,划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职能办公区,各法律服务站实行“柜台式”办公,进一步拓宽辖区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途径和方式。同时,视频会议系统、远程会见系统全部部署到位,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彻底实现司法所提档升级。

宣恩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颜学龙说:“只有不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才有利于增强司法行政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鼓舞士气,增强信心,调动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保证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地落实到基层,提高整体水平和社会效益。”

提升素质,专业队伍展现新面貌

司法行政工作,组织是基础,队伍是关键。

“以前,司法所工作人员只有两个人,很多工作无法开展。”回忆起刚来司法所工作时的情景,万寨司法所所长朱媛媛说。这也是过去许多年来,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共同感受。

近年来,宣恩县司法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切实做到“硬件要硬、软件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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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来,宣恩县司法系统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该县先后通过公开招考12名公务员进入司法行政队伍,实现了“专编专用,满编运行”。同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先后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专题办公会增配司法辅助人员36名,并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队伍素质,增强业务能力、服务水平等“软实力”,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的新需求、新期待,宣恩县开展多层次、全方位业务能力提升活动。

加强技能培训。该县连续4年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政治大学习、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拼50余次,业务技能培训14次,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同时,轮流让年轻干部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工作中练就真本领,开展年轻干部在机关、基层一线“双向交流”10余次,进一步激发了司法行政干部在基层一线争先进的激情。

建立激励机制。该县制定出台《基层司法所工作考核办法》《宣恩县司法局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量化考核评价内容,进一步营造广大干部在工作中担当作为、比学赶超氛围。

强化典型带动。县司法局通过建立“老带新”工作模式,搭建老干部干事平台,积极开展“出彩司法行政人”“出彩司法集体”主题评选活动,培养出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先进司法所”等一大批成绩突出、务实创新的优秀代表、集体,进一步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了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自2020年以来,宣恩县司法系统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1次,省级表彰数次。

如今,全县司法所队伍形象为之一新,能力素质大幅提升。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肩头有了担子,工作有了目标,干事创业热情迸发。”颜学龙说,宣恩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新气象。

强化职责,基层治理展现新作为

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根本目的。

在推进司法所建设的过程中,宣恩县司法局始终把履职尽责作为核心和根本,根据新时代的要求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工作内容,拓展工作领域,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责任意识。

全县广大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为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人民调解走“深”。健全调解联动体系,建立矛盾纠纷层级化解、“1+4+N”部门联动、诉调对接机制,构建联合调处、多元化解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目前,共培养“法律明白人”581人、人民调解员879人。2023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1212件,调解成功1180件,落实调解案卷补助16万元,实现了97.4%的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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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人员”入“心”。注重用心帮扶管理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扶持”的三位一体帮扶教育机制,对“两类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一人一档,通过一月一小访、一季一大访了解并解决两类人员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联合民政、社保等部门,及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政策。目前,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与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均达100%。

法治宣传做“广”。积极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20余场,发放资料5.5万余册。积极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村16个、农家书屋60个、法治文化宣传栏175个。

公共服务做“精”。开辟涉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全县54家规上企业建立“一对一”法律专员,共代理民商事案件26件,走访400余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开展“扩大包容审慎监管范围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综合负面清单”先行区改革,其做法和经验在全省推广。

如今,宣恩县9个司法所已成为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预防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

宣恩县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所建设水平,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恩施州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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