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宣恩县公安局晓关派出所接到恩黔(湖北恩施至重庆黔江)高速电话报警,称有一男子在恩黔高速宣恩县晓关侗族乡张关村路段静坐,并设置约1.2米长的木板,木板上钉有水泥钉作为路障,阻碍高速公路上的车辆正常通行,情况十分危急。
晓关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开展处置,经查,张某某,男,47岁,家住宣恩县晓关侗族乡张关村十八组。恩黔高速修建期间临时征用张某某0.9亩旱地用于施工,并损毁其约150米左右的入户路,但是相应的临时征地款,入户路补偿款已经按照国家补偿标准下拨,并多次通知其领款,张某某都因嫌补偿款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值,拒不领款。
今年9月,因张某某家入户路上有一涵洞,雨水将入户路损坏,不便通行,宣恩县政府高路办为其进行整修,新修建一条80厘米厚,1米宽,长65米的人行便道,确保张某某一家入户通行无障碍。
目前,张某某因涉嫌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宣恩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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