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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骗局叫“私了” 伪装受伤并假扮交警,二男子因“碰瓷”诈骗获刑

文章来源:湖北长安网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26-02-03

看似意外的碰撞,实则是精心策划的骗局……两名男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一人伪装受伤、一人冒充交警,利用司机害怕被处罚的心理对司机实施敲诈。近日,经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案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各并处罚金。

2025年5月的一天,李某与卢某驾驶一辆套牌车,从湖南驶向重庆。途中,两人商量通过碰瓷弄点钱,卢某特意购买了马褂、草帽、铁锹和口罩等物品用作伪装。

进入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高坪镇路段后,二人盯上了张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并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没想到张某当即表示要报警处理,李某害怕骗钱的意图暴露,只好边说误会边掏出200元塞给张某,随后匆匆离开。

然而,两人并未就此收手。当天下午,他们又物色到新的目标舒某。卢某驾车超车后在前方停下,李某迅速套上马褂,戴上草帽和口罩,扛起铁锹,扮成正要去干农活的农民向后走去。经过舒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时,李某肩膀一歪,铁锹“哐”地一声砸在车身上。也许是声响不大,舒某并未察觉继续向前开。卢某立刻驱车追赶将舒某拦下,语气强硬地指责对方撞了人还想跑,要求舒某返回现场。

舒某将信将疑地回到现场,只见李某蹲在地上,耳朵处满是血迹,表情痛苦。更让舒某不安的是,李某当着他的面拨打了“110”,“交警”在电话中告知舒某,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将面临吊销驾照、拘留等处罚,并暗示若愿意赔偿私了,可避免处罚。由于害怕被处罚,舒某向李某支付了2900元。

原来,二人事前准备好鸡血用以伪装受伤,还把卢某的号码备注为“110”,而电话那头所谓的“交警”,正是由躲在车里的卢某假扮。当天,李某与卢某又以相同手法敲诈了另外两名受害人。

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某、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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