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湖北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副处长张新华带队,对宣恩县申报创建省级“红旗司法所”的椒园镇司法所进行了考核验收。宣恩县司法局局长罗文恒、椒园镇镇长向莲花陪同验收。

考核验收组每到一处都仔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工作台账、调解卷宗,重点对司法所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听取了椒园镇委镇政府对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的总体评价。通过实地查看验收,省司法厅验收组对我县司法所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张新华指出,“红旗司法所”的重点在“红旗”二字,要求各乡镇司法所要坚持将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程来实施,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双促进、双提高。宣恩县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检查的情况,对照整改落实,争取早日建成省级“红旗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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